2024年度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绿色工厂咨询服务(长春)三次招标公告

来源:m6网页版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4-03-28 10:46:26 424

  原标题:2024年度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绿色工厂咨询服务(长春)三次招标公告

  2024年度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绿色工厂咨询服务(长春)三次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绿色工厂咨询服务(长春)三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绿色工厂咨询服务(长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2招标内容: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有关要求,配合招标人编制自评价报告,最终使招标人被列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公布的“绿色工厂名单”;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有关要求为招标人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最终使招标人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公布的“绿色工厂名单”。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

  (1)投标人具有从事绿色评价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环境、生态、低碳、生命周期评价等专业),其他专职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名单、职称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2)投标人本项目拟派出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以及它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别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别的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员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1 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资料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所有资料扫描一个PDF: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做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检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承诺书”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方可参与本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8日13时30分。

  5.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